界定藝術 不知道一個東西是不是藝術品,就不管了嗎?
你有沒有下面這種經驗:你看到美術館的牆上掛著一張亞麻布,上面布滿了詭異的顏色和線條,或者面對一個奇形怪狀的金屬製品時,心裡想著「我真的不能理解它憑什麼出現在這裡」。即使那東西的確已經在美術館展出,你也不知道它為什麼被稱作藝術品。最後,你大概會拋下一個想法:反正有人覺得它是藝術,那就是藝術吧,沒什麼大不了的。
即使是那些經常上美術館的人,他們通常只挑選自己確定是藝術品的東西來欣賞,對於其他東西則快速走過。倒是很少有人去抗議說某個東西「不是藝術」;如果你在美術館裡看到一根被銀色防水膠帶貼在牆上的香蕉,你可能冒出這個想法:「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它應該是藝術品」——但,到底是還不是?
事實上,無論在藝術界、哲學界還是文化界,都沒有一個得到全部人同意的 藝術定義 。藝術品不像水一樣,可以從分子結構上定義為 H2O(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原子)。只要一個東西的分子結構是 H2O,它就是水;只要是水,它就一定是 H2O,不會是其他東西。藝術的情況有爭議多了。建築設計團體 Assemble 的街區改造計畫是藝術嗎?懷特雷 (Rachel Whiteread) 的《房子》 (House) 是藝術嗎?艾敏 (Tracey Emin) 的《我的床》 (My Bed) 是藝術嗎?藝評家和哲學家一天到晚都在爭論這些事。然而,1950 年代以來,分析美學在藝術定義上的無解爭論,說明了我們經常無法確認一個東西是不是藝術品。
藝術和你的稅金有關
為什麼我們要界定藝術呢?為一個東西下定義,目的之一是把它和其他東西區分開來。為藝術下定義,就是去區分藝術和其他東西。大部分人覺得藝術定義和自己無關,畢竟,不知道如何區分藝術品或無法區分藝術品,對我們的生活來說似乎沒有影響。不過,哲學家伊頓(link is external) (Marcia Muelder Eaton) 在〈一個可持續的「藝術」定義〉(A Sustainable Definition of“Art”)一文中,認為藝術定義和公共議題有關,值得每個人都想一想。很簡單,文化部長年來推動、補助藝術發展和公共藝術,但到底哪些對象有資格得到補助?哪些東西應該在國立美術館和博物館展出?什麼作品值得被納入十二年國教的藝術領域課程?如果你重視每年繳納給政府的稅金,你就應該重視藝術定義的問題。因為,你當然不希望政府拿著稅金去補助那些實際上不是藝術的東西,或是用非藝術的例子去給孩子上藝術課程。
伊頓認為,美學家在這件事上有了用武之地。一方面,他們有責任幫助我們解決真實的公共議題。另一方面,他們也要能解開前述在面對「藝術品」時,我們因無法確定其身分而產生的困惑。可是,這兩個重要責任無法在不討論藝術定義的情況下實現。
藝術是共同體的判斷
歷經多年探索和修改,伊頓提出了以下藝術定義:
1.x 是一件藝術品,若且唯若,
2.x 是一個人工品 (artifact),以及x 以有關審美的方式得到對待;亦即,通曉一個文化的某人,被引向直接去注意 x 在該文化中被認為值得注意(感知和/或反思)的本質性質以及
3.當那個人有了對 x 的審美經驗時,他或她認識到,導致這經驗的原因是 x 在該文化中被認為值得注意的本質性質。
在藝術定義的公共性和現實性方面,伊頓特別注重第二個和第三個條件。首先,審美的本質性質是由共同體/文化(甚至家庭)決定的。這表示,對一個共同體來說是藝術的東西,對其他共同體來說可能不是藝術。這裡說的共同體不單是宏觀的、民族的文化,例如中華文化和美國文化,也可以是規模較小的亞文化。例如,在喜歡懸疑電影的群體中,如果人們認為電影的懸疑性是值得注意的本質性質,他們就會把具有高度懸疑性的電影當作藝術品加以欣賞。
把文化因素考慮進來,讓這個定義能夠說明在不同的共同體中,人們對於什麼東西能夠成為藝術品的看法,為什麼會有所不同。我們所屬的共同體有關某個本質性質是否值得注意的想法,成為了一個東西是否具有藝術身分的關鍵。
其次,同樣重要的是,一個東西如果要被辨認為藝術品,不能只是那個東西具有某些值得被注意的本質性質。一個人還必須感知或反思到,那東西導致的審美反應是針對物品或事件的本質性質,而且是由於那些本質性質所導致的。比方說,我認為《仙劍奇俠傳》這個電子遊戲是藝術品,原因不只是該作品中層層推進的敘事結構、鮮明的角色個性和容易記憶的主題音樂,而且我還認識到,這些性質是角色扮演遊戲愛好者的共同體所重視的。當我認識到是這些性質導致了我的審美經驗,《仙劍奇俠傳》對我以及角色扮演遊戲愛好者共同體來說就是藝術品。
藝術讓你更加瞭解自己和他人
在伊頓的定義中,一個東西不會只因為它具有某些本質性質就變成藝術品。一個人還必須認識到,他眼前的作品具有在一個共同體中得到認可的某些本質性質。這個定義鼓勵我們在面對藝術品時,去瞭解該作品的來源共同體,這樣一來就可能對作品有更好的理解。好比說,如果你從未在中國生活過,為了理解中國書畫的藝術身分,你可以透過交談、看書或接觸影視作品,以各種方式瞭解中國傳統文化後,來獲得理解和欣賞的能力。
你會發現,前面提到的「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它應該是藝術品」這個想法相當於「我相信這個東西對某個共同體來說是藝術品,只是我並不瞭解該共同體,所以無法理解它」。另一方面,即使你討厭某個東西,一旦有人告訴你那是藝術品,你也可以去反思「為什麼我不喜歡它?是因為我所屬的共同體不把某個性質認為是值得注意的嗎?」經過思考後,你可以決定自己是否要進入那個共同體的關係,就算你選擇不進入那關係,你也比較了共同體的異同,因而對雙方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伊頓認為,我們有義務去尊重那些把共同體成員給聯繫起來的東西、觀念和傳統。討論一個東西是不是藝術,就是去理解一個共同體的生存意志和生存能力,就是去思考在該共同體中,有哪些本質性質值得特別注意,而那些本質至少是該共同體存續下去的關鍵。
下一次,在面對難以理解的藝術身分時,我們可以想一想該藝術品所屬的共同體和自己所屬的共同體到底有哪裡不同,又有哪裡相似。試著設身處地去瞭解其他人重視的東西,或許是藝術帶給我們最好的禮物。
本文經哲學新媒體授權刊登
作 者/許昊仁(北京大學文學碩士,北京大學博士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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